《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18-08-2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明确提出,分级诊疗制度是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首,要大力推进。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孙春兰副总理对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提出了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88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截至2017年底,全国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已达到321个,占地市级城市总数的94.7%,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2017年全国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2.5%,较2016年末提升2.1个百分点。二是双向转诊成效进一步显现。2017年,全国上转患者1455万例次,下转患者483万例次,同比分别增长99.8%91.2%。三是人才流动进一步活跃。上级医疗机构向基层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13.5万人次,基层医务人员赴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11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2.4%20.8%。四是区域医疗资源进一步有效共享。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办医新业态快速发展,同比分别增长50%135%276%57%73.4%的医疗机构实现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 


  在充分总结借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知》的出台从顶层设计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要求,有助于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厘清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针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明确了破解之法,有利于规范医联体建设与发展,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二、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哪些重点工作?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共同努力。一是要统筹规划建设医联体,根据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需求科学规划、布局医联体。二是要实现四个分开,即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区域分开,以县医院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城乡分开,以重大疾病单病种管理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上下分开,以三级医院日间服务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急慢分开。三是要完善相关保障政策。建立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落实配套政策。 


  三、如何统筹规划建设医联体? 


  目前,已形成了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4种医联体模式。《通知》明确了医联体建设要求,各地要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根据医疗服务需求科学规划、布局医联体。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以规划为主,主要发挥地市级医院和县医院(含县中医院)的牵头作用。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要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重点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医院专科优势,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在规划布局医联体过程中,要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对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 


  四、如何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 


  《通知》明确要求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以设区的地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医疗集团和医共体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预防、保健和诊疗作用,为网格居民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建立牵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负责、防治康协同机制,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牵头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集团和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对单一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监管转变为对医联体的医疗质量监管,逐步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 


 五、如何组建专科联盟? 


  《通知》明确要求重点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要根据患者跨省级行政区域就诊病种及技术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主动指导专科联盟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优势,调动积极性,重点推进肿瘤、心血管、脑血管、呼吸、感染性疾病、重大传染病等重大疾病,以及儿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等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强弱项、补短板,促进专科整体能力提升。将专科联盟建设与省级医疗中心设置工作有机结合,逐步减少患者就诊跨省级行政区域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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